版权业务说明发表时间:2018-05-07 11:34 版权资料 著作权分类: 包括文字、音乐、美术、摄影、影视、计算机软件、戏剧、杂技艺术、图形、模型等作品。 材料要求: 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样本(包括纸质样本和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作品说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注:以上文件均需盖公章或当事人的签名。 办理步骤: 在线填报登记、打印——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缴费通知(30天左右)——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并下发受理书(30天左右)——审查(30个工作日)——(补正)【2个月内补正,登记机构30个工作内审查完毕】——制作发放登记证书(2个月左右)——公告
查询: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可以搜索作品是否已经审查完毕,何时登记下证。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作品? 2 哪些作品可申请登记? 3 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5、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其他著作财产权
6、版权登记的作用: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维护自己的权利 版权被侵权时,你要控告对方侵权,前提条件是你要证明你自己拥有这项权利。但是如何证明呢?版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具有可触性和可视性,例如你可以触摸并看到手机、手表、笔等物品,这些物品在你的占领下,可以向世人宣告属于你个人所有。但是,版权却不可以,它是无形的,你要证明作品的存在就要通过媒介,即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才是可触的、可视的。 因此,进行版权登记对维护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是很重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与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的作用其实是差不多的。
例如:《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先权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换言之,当你的版权被别人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你可以以对方侵犯你在先注册的版权为由去对该商标提出争议,或异议,或申请无效宣告。
(2)在版权贸易中,可以顺利进行;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 #可以转让、授权——赚钱 注意:转让的只能是财产权,人身权不可以转让。
其他观点: (1)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2)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3)办理著作权登记,是我国担保法规定使用作品著作权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必经程序; (4)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申请对作品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当向评估机构提交的必备证明文件; (5)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竞争力展现的标志。
7、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 而且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著作权保护地域可以扩展到参加《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所有国家和与外国签订的有关著作权的双边协定国家。 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且只在核准注册的国家受保护。 注意:商标权保护力度强,而版权保护力度弱,但是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小,而版权保护范围大。例如: 客户的一个图形商标在25类注册了,那该图形就只能在其指定商品项目上受到保护,客户在其他类别上是没有专用权的。如果有其他人在其他类别申请注册一个一模一样的图形,客户也不能去提商标异议。但是著作权不同,如果申请了著作权登记,若其他人将该图形在45个类别中的任意类别申请注册,著作权人都可以以侵犯其在先著作权为由提出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
(3)保护的目的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4)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5)时效性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品自创立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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